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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骏: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可以硬化

来源:上海论坛  |  作者:周群、相惠莲  |  发布日期:2014-06-20

马骏认为,完全有可能通过引入债券市场和一系列配套改革来硬化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

【财新网】(记者周群 实习记者 相惠莲)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5月26日在“上海论坛”上称,认为地方政府预算约束无法硬化的观点过分悲观,通过引入债券市场和一系列配套改革来硬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是完全可能的。

“通过立法明确地方政府的债务上限,并要求地方政府提供全口径财务报告和保证透明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硬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的法律基础。”马骏认为,中国也应该借鉴国际经验,用立法的形式规定地方政府的债务口径、债务上限、地方人大的审批责任、审计责任以及对违规者的具体惩罚措施。

马骏介绍说,根据国际惯例,只要发行地方债的政府,必须要编制和公布其广义政府资产负债表。而且,这些资产负债表必须是全口径的,不但要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也要包括政府负有偿债责任的融资平台和其他国有企业;同时,不但要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直接负债,也要包括担保、应付款等多种较为隐性的和或有负债;另外,这些资产负债表必须经过独立审计。“如果民间审计无法保证可信度,应该考虑让中央审计部门来审计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

他认为,地方政府将资产和债务存量公布后,具有财务知识的人就能判断该政府的财政稳健性,也会有学者和财务分析员来比较不同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这种财政和债务透明度的提高,将对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量以及各种显性和隐性的担保行为构成制约。

而且,地方政府独立发债一般需要获得信用评级,这时地方政府必须向评级公司披露财政收支和资产负债等信息。如果没有评级,或者披露不足,则会导致地方政府融资成本较高。

马骏认为,为了追求较高的评级和较低的融资成本,地方政府就必须要增加透明度和加强其财政纪律。并且,在债券发行之后,评级公司还会根据地方政府的经济、财政运行和透明度的变化来修改评级或展望。这些对评级和展望的修改也会影响地方债的收益率和地方政府的未来融资成本。

马骏还在指出,发行过程中的各种披露和投资者的反馈机制,二级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也会督促地方政府持续提高透明度,约束其不负责的财政和融资行为。

“在许多国家,发行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向投资者做路演,一些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会提出大量的问题,并会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满意的回答就不认购债券,或要求更高的利率来补偿缺乏透明度带来的风险。”

对有观点认为,上级政府为了维持地方公共服务和避免社会问题,可能为地方政府财政风险兜底,从而导致软预算无法硬化。马骏指出,这种上级政府兜底的做法是“糟糕”的选项,会导致更大的道德风险。他认为,可以通过预警和重组机制的作用来实现“既保证地方基本公共服务的稳定性,又让不负责任的下级政府受到足够的警告和处罚,从而制约地方政府行为”。

他认为,哥伦比亚的交通灯体制(一种预警体制)和债务重组程序,以及美国俄亥俄州对地方政府的预警体系值得中国借鉴。这种典型的预警体系的内容包括:上级政府通过一系列财务指标为下级政府打分,如果某个下级地方政府进入到“黄灯区”(风险较大的区间),上级政府就应该给予警告,要求其提出财政调整计划,削减支出、赤字和控制举债;如果进入了“红灯区”(临近违约的区间),上级政府可以直接干预地方的财务管理,包括撤换其主管财政的官员,并禁止举债。

在这种体制下,一旦出现违约,上级政府应该根据法律规定的透明程序,介入协调债权人与地方财政的谈判,帮助达成债务重组的协议(比如本息延期支付,本金减值和减免利率等)。在保证继续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全面重组地方政府,包括大规模削减公务员队伍。

另外,马骏认为,中央应该要求各地作更长期的财政预算,至少是要求独立发债的地方政府编制和公布债务可持续性的长期预测。“有了这样的长期财政和债务预测,就会迫使地方政府考虑当前上项目、举债、担保等行为是否会加大未来的偿债风险,从而增加对当期的预算约束。”

他建议,应该建立一个以地方债(或称市政债)为主体的地方政府融资体系,用来逐步取代目前以贷款、信托和其他理财产品为主的较不透明的融资方式。这一新体制除了增加透明度之外,还将降低地方政府面临的期限错配的风险、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在银行体系,从而降低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马骏预计,长期来看,地方债应该占到地方政府资本性项目融资来源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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